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行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申报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统称执业机构)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可申请当年度内部培训资格:
1.至少有50名注册会计师;
2.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3.设有专门从事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4.能够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5.省注协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产评估机构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可申请当年度内部培训资格:
1.至少拥有30名执业会员;
2.年评估业务收入至少1000万元;
3.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4.能够提供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5.省评协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5日。
三、申报材料
(一)本机构内部培训制度;
(二)本机构2026年内部培训计划;
(三)本机构专门从事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情况;
(四)拟承担内部培训任务的师资、场地和设施情况。
四、审核认定程序
(一)由省注协秘书处初步审核申报材料,并核实相关情况;
(二)提交省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认定;
(三)在省注协网站公示后正式确定内部培训机构名单。
五、其他事项
请有意愿的执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省注协考试培训部,邮箱:zjkpb@cicpa.org.cn,联系人:李晓娜,电话:0571-88083889。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