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申报2026年度培训服务单位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诚实守信,在本地区行业内具有较高认可度;
(二)机构设立并连续执业15年以上,具有2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上年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
(三)熟悉行业发展规划、执业准则体系、继续教育制度及办法、年度培训计划,了解行业重点、难点实务问题与新业务拓展领域,掌握行业会员培训需求;
(四)能够合理设置培训课程,选择科学适用的培训方式,聘请具有胜任能力的师资,提供安全并符合培训要求的场地和设施;
(五)有专门从事行业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六)具备其他应有的培训服务能力。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申请文件,包括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
四、审核认定程序
由省注协秘书处初步审核申报材料后,提交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确定。
五、其他事项
凡有意向承办2026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事务所,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文件报省注协考试培训部,邮箱:zjkpb@cicpa.org.cn,联系人:李晓娜,电话:0571-88083889。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