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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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出租厂房,还允许增值税5%吗?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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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一般纳税人出租厂房,还允许增值税5%吗?

答复:

允许,但是仅仅对于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增值税5%。

参考: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规定

(二)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者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2.收取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公路、桥、闸的开工日期,以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准。
3.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4.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
5.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6.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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