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我们公司让我办理《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但是我有几个问题不清楚,你能帮我解答吗?
放心吧!有我申税小微在,有啥问题尽管问!
问1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开具范围有哪些?
答:《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开具范围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国家留成油收入、石油特别收益金、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以及划转征收职责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非税收入。
问2
什么情况下可以转(换、补)开《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答:(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完成非税收入的缴纳后,缴费人需要纸质税收票证的。
(2)缴费人获取《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后,需要换开《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3)缴费人遗失《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可以补开。
问3
转(换、补)开《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需要哪些材料?
答:这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
01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人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02
自然人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份查验后退回。
03
缴费人获取《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后,需要换开《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法律法规规定的记载非税收入缴纳入库的其他凭证1份查验后退回。
需要提醒的是,税务登记证副本的报送条件是未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报送,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问4
在哪里可以办理呢?
答:您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上海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温馨提示
(1)转(换、补)开《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为即时办结,不额外收费。
(2)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已汇总且汇总缴款书已上解销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电子缴款书》已上解销号方可办理此业务。
(4)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缴费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