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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反常采购背后的秘密
发布时间:2026-03-19   来源:明哥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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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反常采购背后的秘密

2026年03月17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6

作者:张霄羽 何冰翊 本报记者 贺艳

 

由于节约成本等原因,本地药材经营户通常只销售当地出产的中药材,并不销售外地产药材。但检查人员分析企业进项发票信息时却发现,有多家本地个体经营户向该企业销售大量产自外地的黄精、天冬等药材。这是怎么回事?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七稽查局)近期依法查处一起中药材贸易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进项税额逃避缴纳税款案件。

专案组经调查确认,重庆H公司在开展中药材购销业务过程中,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113户个体经营户为其虚开的78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6.15亿元,以此少缴增值税5000多万元。针对重庆H公司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补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由于涉案金额巨大,达到刑法追责标准,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违反常规的经营数据

2024年10月,第七稽查局依托税务大数据进行行业风险筛查分析时,一家名为重庆H公司的中药材贸易企业的数据引起检查人员的注意。

该公司从事中药材采购、销售等经营业务,主要业务为收购中药材转售给国内各大制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年平均申报收入为2亿元左右,但近几年来申报缴纳的税款数额却并不多,尤其是近1年多时间,该企业呈现出零申报状态。检查人员随即查看企业申报的财务数据,发现了一个特别的情况:企业近3年来负债总额迅速增长。数据显示,该企业“其他应付款”从最初的4000余万元迅速攀升至2.83亿元,3年时间里企业的“其他应付款”增长了好几倍。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短期内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增加生产经营设施,会采取负债经营的方式,通过融资占比收入一定金额的资金,达到迅速扩大产能、增强销售能力等目的,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但出于减少风险的考虑,企业负债经营时,其比例一般均有严格控制,很少出现像重庆H公司这样迅速增长并超过营收总额的情况。

检查人员仔细查看企业同期财务报表数据,并未发现企业资产等项目有同步增长的情况。检查人员认为,企业近3年“其他应付款”负债数额增长异常,与行业经营常规不符,企业具有利用往来科目挂账货款、隐匿收入嫌疑。

结合重庆H公司中药材购销的业务特点,检查人员随后对企业发票数据进行了重点分析。

出于节省运营成本等原因,当地药材经销企业一般会从本地药材种植厂、个体经营户等处采购本地产的中药材。当地的药材经营商户出于同样的原因,通常只销售当地出产的中药材,很少出现销售外地产中药材的情况。

但检查人员分析重庆H公司进项发票信息时发现,有不少个体经营户向其开具的进项发票所涉货物为黄精、天冬、百部、白芨等重庆本地并不出产的中药材。

这一违反行业经营常规的情况,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他们对重庆H公司的上游开票个体经营户进行筛选,发现竟然有113户个体经营户的开票信息存在类似情况。

更为反常的是,检查人员在分析这些开票个体经营户的信息时,发现这些个体经营户均是近几年中分批设立,具有成立时间接近、成立后即大量顶额向重庆H公司开票的情况——这些虚开发票违法行为所具有的一些典型特征,立即引起了检查人员警觉。

综合各项异常情况,检查人员认为,重庆H公司存在虚开进项发票和隐匿收入逃避纳税重大嫌疑。第七稽查局随即成立检查组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经营户溯源调查发现破绽

检查组决定首先调取核查企业账簿、凭证等核算资料,核实企业经营情况,寻找线索证据。

检查人员依法向重庆H公司下达检查通知书,并顺利调取企业记账凭证、农产品购销合同等相关财务资料。他们随后对账簿资料、购销合同、采购的相关药材品目、数量、金额,以及转账支票的开具记录等进行仔细核查,发现这些合同和凭证资料上业务流、资金流均与发票流匹配,并无明显异常。

检查人员约谈了重庆H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对于企业负债迅速增长问题,王某称,企业想增强中药材产品的自给能力,因此启动了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未来项目建成后,企业将构建中药材种植、深加工生产、对外销售的一条龙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启动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后,因为存在融资行为,因此负债增长比较快。

关于当地个体经营户向企业供应外地药材一事,王某表示,药材采购活动由企业采购部门负责,不清楚具体情况,这些经营户能供货外地药材,可能是因为有价格优惠的进货渠道。

为了向检查人员证实其所称的企业建设种植基地的情况,王某向检查人员出示了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项目规划书等佐证资料,并邀请检查人员实地参观了企业的种植基地项目。

核查结果显示,虽然企业种植基地项目大部分尚处于场地平整等基础施工阶段,只有小部分场地在开展药材试种,但该企业的确在投资开展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的项目材料、相关凭证等均与实际核查情况相符,检查组因此排除了企业虚增债务、利用应付款等中间科目,隐匿收入少缴税款嫌疑。

检查人员认为,王某在药材采购方面含糊其词的解释并不可信,涉案企业上游个体经营户的注册和经营行为方面体现出的疑点仍未排除,于是决定进一步深挖企业进项疑点,对113户个体经营户的业务真实性实施核查。

检查人员对113户个体经营户开票信息进行筛选,一户与重庆H公司存在频繁的“收购业务”往来、开票总金额为330万元、负责人名为白某的个体经营户进入了检查人员视线。检查人员仔细分析该经营户的经营数据、核查白某身份证信息后发现,白某竟然是一位七旬老人!从年龄等情况来看,白某并不具备供应多种中药材和日常开展商业经营的能力。

考虑到在核查疑点个体经营户运营情况的过程中,涉及核实大量涉案人员身份、查找人员等工作,并可能涉及身份信息冒用等违法活动,为提高案件查办效率,检查组向警方通报了案情,提请公安机关介入,联合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检查人员很快找到白某。面对突然到访的检查人员和民警,白某显得一脸茫然。

在随后的询问中,白某向检查人员表示,之前有几名自称是重庆H公司的工作人员到村里找到她,声称只要提供身份证,并协助办理一些个体经营户手续,她就能得到近千元购物卡的奖励。此外,这几名人员还承诺以后能给农户解决子女的就业问题。

白某觉得提供一下身份证,配合办个手续,就能得到这些好处,很划算。于是,她便按对方要求提供了身份证,配合办理了个体经营户注册手续。白某称,后续这些人员再未找过她,她从未从事过中药材种植和收购活动,对于办理个体经营注册手续有什么用、是否开具过发票也一概不知。

随后,检查人员从113户上游开票经营户名单中选取开票金额较大的22户经营户,对其负责人进行了实地核查询问。查证结果显示,这22名人员的经历与白某如出一辙,均是贪图重庆H公司工作人员的购物卡等奖励,提供身份证并协助企业人员办理了个体经营户注册手续。这22名人员从未进行过中药材种植和收购活动,对以自己为负责人的个体经营户的开票和经营情况均一无所知。

 

虚开配票伎俩见光

为搜集更多证据,检查人员根据白某等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已离职的刘某等5名当时曾负责利诱农户、用其身份注册个体经营户的重庆H公司工作人员。检查人员向刘某等人作了法治宣传,晓以利害,刘某等5名人员最终说出了实情。刘某等人称,当时受重庆H公司指派,他们负责到各乡镇寻找农户办理个体经营户注册。每次办完“业务”后,他们会将营业执照、电子税务局账号和密码全部交给公司相关部门,后续这些资质如何使用、相关个体经营户如何经营等情况,他们并不清楚。

至此,重庆H公司骗取农户信息、注册空壳个体经营户,虚构部分中药材采购业务的情况已逐渐清晰。

为进一步完善涉案企业虚开违法证据链条,检查组决定对重庆H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实施调查。检查人员依法调取重庆H公司对公账户、公司负责人王某、会计田某等涉案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资金往来信息,进行核查和分析比对。

经过对数万条繁杂交易信息进行筛查、追踪,最终,检查人员发现了多条隐秘的资金回流。重庆H公司先以支付“收购款”名义向113户个体经营户开具转账支票,随后这些支票会背书转让给L中药经营部等2户由王某实际控制的个体经营户。这2户个体经营户的银行账户收到背书转让的支票资金后,会迅速转入王某个人账户,并最终以“借款”名义转回重庆H公司账户,完成资金回流。资金流核查结果进一步证实,113户个体经营户与重庆H公司之间的中药材采购业务虚假,113户个体经营户向其开具的发票为虚开发票。

随后,检查人员与公安经侦人员联合对重庆H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在企业办公室一处隐秘角落的文件柜中,检查人员找到113户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以及L中药经营部等2户个体经营户的网银U盾等工具。

税警双方对王某进行询问,面对检查组出示的各类翔实证据,王某承认了全部违法事实。王某称,企业在异地药材市场采购药材时,虽然价格优惠,但部分商户无法提供发票。因此为增加进项税额,少缴税款,便想出了诱骗农户注册个体经营户、为异地采购的无票药材“配套”进项发票的歪招。

经查,重庆H公司在与113户个体经营户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113户个体经营户为其虚开的78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6.15亿元,通过虚增进项税额少缴税款5000多万元。

针对重庆H公司违法行为,第七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决定并移送公安机关。

 

 

管查并重 有效防范打击虚开违法行为

2026年03月17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局长 胡捷

■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中药材经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进项税额少缴税款案件。涉案企业采取诱骗等手段非法获取个人身份信息,设立113户空壳中药材个体经营户,在无真实购销业务的情况下,接受空壳经营户向其虚开的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逃避纳税,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性质较为恶劣,严重扰乱经济税收秩序。

案件核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并未被涉案企业提供的“齐整”账簿资料和企业人员貌似有理的言辞所迷惑,他们针对涉案企业进项发票中药材采购品类方面显示的反常疑点,通过溯源调查疑点个体经营户负责人、核查相关供货业务、追踪核实涉案企业与个体经营户资金往来等一系列调查工作,最终揭开113户个体经营户向涉案企业供货的“假面具”,查明了涉案企业大量接受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逃避纳税的违法事实。

 

本案显现出的违法特点和涉案经营主体的违法手段,为税务机关加强中药材购销行业税收监管,防范遏制类似违法行为提供了启示。本案中,涉案企业通过设立、操控个体经营户的方式,虚构药材供应业务,虚开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封堵虚开违法空间、提高此类虚开行为识别能力,税务机关可加强风险预警管理,在行业风险模型中设置“成立时间、注册地址相似度”“成立后短期内大量开票”“发票顶额开具”“供货品类异常”“受票方数量”等参数指标,定期结合行业涉税信息、申报信息和开票数据等对本地从事中药材购销业务的个体经营户实施风险分析,如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实施评估、核查措施,及时发现查处虚开违法行为。

对于本地区的中药材购销企业,在对其进销项、成本税负等情况强化风险监控的同时,税务机关可针对其经营特点,加强税法宣传和企业合规经营辅导,通过组织以案释法宣讲会、开展定向入户业务辅导等方式,向企业人员表明虚开违法危害性,以及规范购销业务行为、建立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对企业成长的重要性,以增强中药材购销企业合规经营意识,降低虚开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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