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收到员工交来的食堂餐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这样做账有税务风险吗?
答复:
需要。
看看这样做账,有风险吗?
收到员工交来的食堂餐费:
借:银行存款 10.6万元
贷: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10.6万元
风险:
没有缴纳增值税。
正确的做法:
借:银行存款 10.6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0.6万元
参考一:
增值税法之前: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比如单位为员工提供食堂服务并收取款项,属于非经营性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参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1、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2. 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 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
4. 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注意:
新规删除:“单位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增值税的规定。内部食堂收费不再天然免税,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只要提供应税服务,并且收取价款,即使对方是本公司员工也需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