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税法规
税费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
消费税
出口退(免)税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
船舶吨税
烟叶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收条约
环境保护税
税费专题
政府性基金、费
营业税(已废止)
财务与会计法规
会计行政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会计处理规定
证监部门会计监管规则
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其他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与2006年前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政府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总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解释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应用案例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
关于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付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
关于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处理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关于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会计处理
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准则其他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已废止)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特定组织与项目会计核算规定
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指南
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
管理会计
代理记账
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法规
执业准则
执业准则应用指南
审计指引
职业道德守则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
地方注协专家提示与业务指引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证监部门审计监管指引与会计风险监管提示
注册会计师其他
注册税务师法规
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
税务师执业规范
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程序指引
纳税申报代理类业务指引
一般税务咨询类业务指引
专业税务顾问类业务指引
税收策划类业务指引
涉税鉴证类业务指引
纳税情况审查类业务指引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类业务指引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税务师其他
资产评估师法规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指南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指引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
证监部门评估监管指引与评估风险监管提示
资产评估其他法规
内部审计法规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内部审计其他
内部控制法规
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问题解释
企业内部控制其他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其他
金融证券法规
金融法规
金融监管总局
央行
外汇管理局
外汇交易与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其他金融法规
证券法规
证监会
上交所
深交所
北交所
股转系统
中登公司
期交所
商交所
金交所
中金所
中基协
中证协
中上协
中期协
其他证券法规
其他财经法规
国务院
财政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家审计
海关
商务部
发改委
工信部
科技部
市场监督管理
人社部
医保局
自资部
住建部
知识产权局
其他部门法规
地方财税法规
江苏财经法规
江苏税费法规
江苏无锡财税法规
北京财税法规
天津财税法规
上海财税法规
重庆财税法规
浙江财税法规
安徽财税法规
福建财税法规
广东财税法规
广西财税法规
海南财税法规
云南财税法规
贵州财税法规
江西财税法规
湖南财税法规
湖北财税法规
四川财税法规
西藏财税法规
河南财税法规
河北财税法规
山东财税法规
山西财税法规
陕西财税法规
甘肃财税法规
宁夏财税法规
青海财税法规
新疆财税法规
吉林财税法规
黑龙江财税法规
辽宁财税法规
内蒙古财税法规
法律及司法文件
全国人大
法院
检察院
司法部
民法典相关
公司法相关
破产法相关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宁夏财税法规
11tnhvaizoz0b
全文有效
2026-03-16
2026-03-16
宁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医保便捷支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5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隆德县、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医保便捷支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医保局2026年第5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宁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医保便捷支付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信用支付等便捷支付工作的通知》,用心用力用情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缴费排队长、不方便等急难愁盼问题,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驱动,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现代化便捷支付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支付体验的安全感、便捷度和满意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群众看病缴费“多次排队”“排长队”等堵点痛点,全面深化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探索推进信用支付,构建相互融合、协同互补的便捷支付体系。应用场景覆盖门急诊、住院。鼓励医药机构、金融机构等积极参与,形成分工有序、合作共赢的改革局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成应用广度宽、用户体验优、服务效能强、安全水平高的医保便捷支付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惠民便民。始终将提升参保人员体验放在首位,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安全高效、公平普惠的支付生态,解决医保支付环节的堵点、痛点,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二)因地制宜,融合发展。优先选择信息化基础好、医药机构改革意愿强、金融合作环境优、服务覆盖能力广、支付平台成熟等因素的机构参与,促进医保便捷支付方式互补衔接、场景融合、数据互通。

(三)协同联动,合力推进。坚持医保部门牵头,加强与卫生健康、数据资源、金融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构建分工有序、协同高效、互利共赢的医保支付改革新格局。

(四)安全可控,合规有序。坚守支付安全底线,健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支付安全防护体系,压实医药机构支付费用审核主责,加强全流程风险防控和参保人员信息保护,确保所有便捷支付业务在合规框架内稳健运行。

(五)普惠共享,覆盖城乡。着力弥合“数字鸿沟”,推动便捷支付服务向农村地区、老年群体、残疾人等延伸,促进便捷支付服务均等化。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深化与体系构建阶段(2026年底)。完成顶层设计,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全区已初具成效和首批推进的医药机构、金融机构、支付平台等便捷支付试点机构率先突破、落地见效,形成示范效应。

1.深化场景落地。各地在部分医药机构和金融机构已实现便捷支付模式的基础上,创新深化各类场景落地,全面建成安全、便捷、高效、成熟的医保便捷支付体系。优先选定信息化基础好、改革意愿强、合作环境优的医疗机构和金融机构开展便捷支付试点推广。2026年底,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率达80%以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达70%以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达60%以上,鼓励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参与。

2.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医保信息平台、优化支付清算系统、改造便捷支付端口、完善风险监测平台、配备专用终端设备,构建应用场景覆盖门急诊、住院,布局合理、相互融合、协同互补的便捷支付体系。

3.经验模式推广。各地要积极响应,快速行动,及时总结便捷支付模式,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总结地方经验做法,分别于2026年3月15日前、6月10日前向区局各报送一次。

(二)全面覆盖与协同攻坚阶段(2027年底)。扩大试点成果,基本实现区内定点医药机构便捷支付全覆盖,构建健康可持续的支付场景。

1.场景扩容与复制推广。因地制宜、创新探索,快速复制推广成功的便捷支付试点场景模式,推动便捷支付服务全面铺开。2027年底,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10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90%以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达80%以上,定点零售药店达到100%。

2.建立机制与数据互通。提升覆盖各场景支付数据安全共享的技术与机制,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监督评估、风险防控、用户权益保障和投诉处理机制,为医保便捷支付夯实基础。

3.评估优化与标准完善。开展医保便捷支付中期评估,总结问题,优化技术方案和业务流程,完善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将便捷支付服务纳入协议管理和质量考核评价体系。

(三)全面推进与巩固提升阶段(2028年底)。适应技术发展趋势,推动医保便捷支付服务向更智能、更无感、更安全的方向迭代升级,实现便捷支付模式全覆盖。

1.应用广度显著提升。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在重点民生领域和高频医疗场景的受理覆盖率显著提高。信用支付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应用场景有效拓展。

2.用户体验显著优化。支付流程极大简化,等待时间大幅缩短,“无感支付”“一键支付”成为常态,线上线下支付体验无缝衔接。

3.服务效能显著增强。支付效率整体提升,对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支撑作用更加稳固。基于支付数据的增值服务能力初步形成。

4.安全水平显著巩固。建成多层次、立体化的支付风险防控体系,用户资金安全与信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普惠水平显著提高。便捷支付服务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对特殊群体的服务适应性显著增强。

四、任务分工

(一)协同推进便捷支付试点深化。建立医保、卫健、财政、金融等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由自治区医保经办服务中心和信建办共同牵头,各处室、中心和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配合的“便捷支付工作推进专班”,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医保便捷支付工作实施方案》,协同推进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国家医保便捷支付试点改革工作。(牵头部门:医保经办中心、信建办;配合部门:办公室(规财处)、待遇处、医管处、价采处、基金处、监控和数据中心、五市医保局)

(二)全面拓展“刷脸支付”应用场景。在现有基础上,巩固提升“刷脸支付”模式,持续深化应用场景。各地推动定点医药机构等场景部署安全可靠的刷脸支付终端,推进刷脸支付相关技术安全标准,严格数据采集、存储、使用管理,确保数据加密等安全措施到位,为刷脸支付提供技术支撑。(牵头部门:五市医保局;配合部门:办公室(规财处)、信建办、待遇处、医管处、价采处、基金处、经办中心、监控和数据中心)

(三)深化推广“一码支付”融合服务。依托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二医院试点经验,推进一次扫码覆盖门急诊、住院等应用场景,同步完成医保报销、个人账户支付和个人自付缴费。拓展“一码支付”功能,在保障安全与隐私前提下,“一码支付”实现参保人员一个身份码在多个场景下的支付与身份识别功能,支付流程集成化、极简化。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和支付平台机构之间实现“一码支付”的互联互通。(牵头部门:五市医保局、信建办;配合部门:办公室(规财处)、待遇处、医管处、价采处、基金处、经办中心、监控和数据中心)

(四)优化升级“移动支付”服务体验。大力推动移动支付应用覆盖范围,各地分步骤选择条件成熟的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信息平台积极对接,完成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确保在多场景下线上完成挂号、缴费、医保报销等全流程支付。推动移动支付应用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开发简洁模式、语音助手、大字体等功能。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群体的应用辅导。(牵头部门:五市医保局、信建办;配合部门:办公室(规财处)、待遇处、医管处、价采处、基金处、经办中心、监控和数据中心)

(五)稳健发展“信用支付”服务模式。学习借鉴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二医院与交通银行“信用支付”服务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与医保合作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稳步将信用支付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平台机构等更多场景。建立与信用支付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牵头部门:五市医保局;配合部门:办公室(规财处)、信建办、待遇处、医管处、价采处、基金处、经办中心、监控和数据中心)

(六)推动各类“支付方式”协同发展。鼓励支持多种便捷支付方式,由参保人员按需选择。推动各类支付工具在后台实现资金流、信息流的高效协同,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低成本的支付接入与数字化经营工具。在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前提下,探索医保便捷支付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医保管理、宏观决策提供支持。(牵头部门:五市医保局;配合部门:办公室(规财处)、信建办、待遇处、医管处、价采处、基金处、经办中心、监控和数据中心)

(七)筑牢医保便捷支付安全防护。明确支付业务各环节参与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支付安全认证等制度。完善支付系统故障、信息安全事件等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应急响应和恢复能力。持续开展支付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用户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构建“技防、制防、人防”三位一体的安全保障网,才能让医保便捷支付真正成为一项惠民生、暖民心、守民安的优质服务,(牵头部门:经办中心、信建办、五市医保局;配合部门:办公室(规财处)、待遇处、医管处、价采处、基金处、监控和数据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建立健全医保便捷支付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畅通沟通渠道,加大对统筹地区的指导,确保2028年底实现医保便捷支付的全覆盖。

(二)强化监测,定期评估督导。各地要建立科学的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配套完善的激励机制,定期对开展便捷支付领域推进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探索将便捷支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绩效考核。加强调研随访,做好日常运行监测。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引导便捷支付的优势、应用场景、安全知识和惠民成效,积极营造理解、信任、支持的社会氛围,提升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

各地依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或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地。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