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请问,货运代理和货物运输,在增值税上的最大的区别是?无车承运是不是属于货运代理按照6%开票?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请问

请问,货运代理和货物运输,在增值税上的最大的区别是?无车承运是不是属于货运代理按照6%开票?

答复:

货运代理和货物运输,在增值税上的最大的区别是看看是否承担运输责任?

货运代理属于“现代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以中介身份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相关手续,不承担运输责任,仅收取代理服务费。一般纳税人适用6%增值税税率,开具“经纪代理服务”发票。

货物运输属于“交通运输服务”,承运人直接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运输责任,实际完成货物位移。一般纳税人适用9%增值税税率,开具“交通运输服务”发票。

注意:

无车承运不属于货运代理,不适用6%税率。无车承运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再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根据财税〔2016〕36号文,无车承运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9%税率,需开具“交通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发票。

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年36号附件1):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