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规定外,税率为百分之六。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四条规定:“四、(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十二)……2.适用第四条第五、七、八项规定,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
三、一般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差额征税的,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