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二、关于资产重组
……
(二)纳税人因实施上述资产重组被合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规定,二、关于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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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人因实施上述资产重组被合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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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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